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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治碘缺乏病日
来源 : 黄山市中医医院   发布时间:2024-05-14    浏览量:96

中安在线、中安新闻客户端讯 5月15日是我国“防治碘缺乏病日”。今年宣传活动的主题是:“食盐加碘防疾病,平衡营养健康行”。

碘缺乏病是由于外部环境缺乏,造成人体碘摄入不足而发生的一系列疾病的总称。我国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以前,碘缺乏病区的儿童中5%~15%有轻度智力障碍(智商50-69),6.6‰的人患地方性克汀病(呆傻症),严重影响当地人口素质。我国大部分地区外环境(水、土壤等)几乎都缺碘,外环境缺碘的现状很难改变,预防碘缺乏病最简便、安全、有效的方式是食用碘盐。如果停止补碘,人体内储存的碘最多能维持3个月,因此要长期坚持食用碘盐。

碘缺乏病曾严重危害我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。新中国成立初期局部地区甲状腺肿患病率平均曾达53.7%。经过多年的积极防治,1987年全省基本控制了碘缺乏病;2000年实现了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;2010年以县为单位达到了消除碘缺乏病标准。截至2023年,安徽省已连续38年未发现新发地方性克汀病病例,所有县(市、区)继续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。

安徽省委、省政府高度重视碘缺乏病防治工作,制定防治规划和方案,采取多项措施,确保防治工作任务完成。一是坚持科学补碘。2011年,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《食用盐碘含量》(GB26878-2011)和防治工作实际,我省将食盐加碘标准由过去的35毫克/千克下调为25毫克/千克,并于2012年3月15日实施。二是全面强化监测。2023年,全省监测了104个非高碘县(市、区)的30720份居民户食盐,平均含碘量(中位数)为22.10毫克/千克,全省居民碘盐覆盖率为94.57%,合格碘盐食用率为88.69%,碘盐合格率为93.78%;B超法检测20480名8—10岁儿童,甲状腺肿大率为1.19%,达到碘缺乏病消除标准,继续保持碘缺乏病消除状态;抽样检测20480份儿童和10240份孕妇的尿碘,其中位数分别为237.29微克/升和165.25微克/升,监测显示我省居民碘营养基本处于适宜水平。三是落实综合防治。省卫生健康委、发改委、教育厅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《安徽省地方病防治巩固提升行动方案(2023—2025年)》,协调促进多部门共同参与防治碘缺乏病。

由于碘缺乏病是地球化学性疾病,自然环境缺碘无法通过人为干预而改变,决定了消除碘缺乏病是一项长期、艰巨的任务,丝毫不能放松。我省将按照《安徽省地方病防治巩固提升行动方案(2023—2025年)》的要求,继续坚持“因地制宜、分类指导、科学补碘”的原则,进一步落实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碘缺乏病综合防治措施,加强居民户盐碘、饮用水水碘和重点人群碘营养的动态监测,保障人群碘营养水平处于适宜状态。(记者 徐慧媛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