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务人员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预防、处置 及上报制度
来源 : 黄山市中医医院 发布时间:2024-11-26 浏览量:39
(一)建立健全医务人员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预防、处置及上报流程。
(二)医院为医务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,为发生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提供相关健康检查和预防治疗费用,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。预防保健科负责对全院职工进行职业暴露预防处置培训,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日常标准预防培训。
(三)医务人员从事诊疗、护理工作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,做好自我防护。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、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戴手套;若手部有破损,戴双层手套;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。
(四)诊疗、护理操作中,有可能发生血液、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面部时,医务人员应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、防护眼镜、面罩、隔离衣、围裙等。严禁共用防护用品。为不同的病人诊疗时更换防护用品。
(五)医务人员在接触每位病人前后均要用流动水严格洗手,并按要求进行手消毒。
(六)使用后的锐器直接放入防穿透、防渗漏的利器盒以防刺伤。
(七)认真执行安全注射,禁止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,禁止徒手接触污染物品(器械)、针头、刀片等锐器。
(八)高危科室医务人员每年体检,按需预防接种,每年至少进行1次相关应急演练。
(九)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,立即实施相应的处理措施,并报告预防保健科。预防保健科对职业暴露情况进行详细登记,指导相关检查和预防用药并追踪暴露后有无感染。
(十)预防保健科、医院感染管理科及医务科、护理部按季度开展职业暴露防护督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