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,促进医院民主科学管理,依法执业,诚信行医,构建和谐医患关系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《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》等文件的要求,结合医院工作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和政策,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和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新形势,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制度落实,不断提高医院工作透明度,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,持续增强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。
二、信息公开的原则
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、公共安全、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,应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公开,并做到政策依据公开、程序规则公开、工作过程公开、实施结果公开,具体工作要本着依法公开、真实准确、注重实效、利于监督原则进行。
三、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
(一)向社会公开的主要内容
1.医院概况。医院执业登记情况、基本信息;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注册情况及相关资质信息;重大医疗技术准入及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等;
2.医院环境。周边交通:周边公共交通线路、依靠站名、院外周边停车场位置;院内交通:车辆出入口指示,院内行车指引;科室布局:各科室位置格局、急诊“绿色通道”路径;应急避难:院内应急避难撤退路线及应急通道指引。
3.行风建设情况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有关规定;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规范:行为准则、文明服务用语、服务承诺等;医疗服务投诉方式:投诉电话、信箱等。
4.医疗服务信息。医疗服务基本情况:科室设置、岗位职责、服务内容、服务窗口人员情况等;专科门诊安排情况:专科服务内容、特色,出诊专家姓名、专长及出诊时间;医院服务时间:门诊、急诊服务时间、出入院时间、住院查房时间、探视时间等;门急诊服务:门诊、急诊挂号,就诊、取药、交费等事项的流程与服务地点;预约挂号方式:预约挂号时间、流程;住院服务:留观、入院、出院、转科、转院等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;特殊人群优先措施:对军人、老人、残障人员、急危重症患者等在内的特殊人群服务优先措施;医疗咨询、健康教育咨询服务信息:提供咨询服务的内容、时间、地点、方式。
5.便民服务。便民服务项目、方式。
(二)向患者公开的主要内容
1.服务告知。患者的病情告知制度、特殊诊疗服务流程、主要检查项目的预约与报告时限、辅助检查前的告知事项、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程序、病历复制服务等。
2.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。收费查询制度及医疗服务项目、药品、医用耗材价格,门诊患者费用清单、住院患者费用一日清单和出院时总费用。
四、本制度由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,自发文之日起施行,并根据政策调整和工作需要进行修订完善。